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学校综合评议,本年度拟表彰统计工作“先进单位”11个,“先进个人”25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向发展规划处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肖云,行政楼213;邮箱:sylbgs@nuist.edu.cn
附件:2023年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名单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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