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为推动学校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调动统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拟开展2022年度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与学校各类统计的一线人员
二、评选条件
2022年度在下列统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新统计方法等方面表现突出。
1.教育事业综合统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统计等综合统计工作;
2.江苏教育年鉴、中国气象年鉴等统计年鉴撰写;
3.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统计项目(附件1)。
三、评选办法
每单位限推荐1名。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根据实际表现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发布。
三、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3日前送至发展规划处统计信息科(行政楼2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jxxk@nuist.edu.cn。
发展规划处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